|
||||
天津北方网讯 2月11日电:记者从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办了解到,从2011年2月1日起,本市向滨海新区首批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扩大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实施权限事项共110项,实现了“新区的事新区办”。
在110项审批权限中,直接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8项,扩大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实施权限的事项72项。另外,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窗口延伸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18项。
据了解,在第一批直接向新区下放的38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主要包括了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认定、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审批、开辟调整公交线路或设置车站审批等。在第一批扩大新区行政审批实施权限的72项事项中则涵盖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等事项。市级有关部门在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及审批事项的内容涉及到商品房销售许可、水路运输企业审批、船舶国籍证书核发等。
“仅用了1天半,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就为我们办完了企业名称变更的全部手续,这是对企业发展的最大支持,也是滨海效率和滨海速度的最好体现。”天津东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启用后,第一个在此办理内资企业名称变更手续的单位。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代办中心接件后,工商部门按照市级下放的审批权限进行登记,公安、质监、税务等部门立即启动联合审批流程,让企业切实体会到了“新区的事新区办”的便捷与高效。(记者杨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