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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心获悉,自2月1日起,市级部门首批110项审批事项及权限下放滨海新区,标志着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获突破性进展,新区改革发展创新获得更大自主权。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第一批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扩大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实施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级部门首批下放110项审批事项及权限中,直接向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8项,扩大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实施权限事项72项。另外,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在滨海行政服务中心设窗口延伸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18项。
《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扩大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实施权限工作,迅速对滨海新区相关部门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好衔接。滨海新区相关部门要尽快做好承接审批各项准备,并同步做好“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窗口延伸服务的,要积极创新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切实方便申请人办事。滨海新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使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赋予滨海新区更大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做到新区的事在新区办。按照“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和“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原则,市级部门的审批事项及权限原则上都下放到新区实施。将审批服务与招商引资服务、综合配套服务等融为一体,打造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综合型平台,充分发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优势和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记者张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