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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随着投资者理财观念的成熟,股票已经成为不少市民理财的重要手段,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遗憾的是,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头衔的证券投资专家,其中不乏“股市黑嘴”、“证券文盲”。为帮助投资者认识、了解正规证券服务人员,天津证监局负责人希望投资者能了解三类证券服务人员的区别。
“近期,证券监管部门针对证券服务人员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天津证监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逐渐明确了证券经纪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这三类证券服务人员的身份、职能和监管体系。
规定对三类证券服务人员的服务对象进行了细分,证券经纪人的服务对象是初涉证券市场或咨询服务需求不大的投资者;证券投资顾问主要面向有较高需求的普通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则主要服务基金、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由于服务对象不同,规定还对三类证券服务人员各自的资格条件、服务内容和主要禁止行为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与此同时,为保证规定的执行效果,监管部门还对上述三类证券服务人员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比如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要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证券公司要按月或按季将证券经纪人招揽和服务客户账户的交易情况及资产余额等信息提供给客户;在投资顾问业务中引入了“冷静期”制度,自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如发布对具体股票作出明确估值和投资评级的证券研究报告时,公司持有该股票达到相关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要在研究报告中披露持股情况并在报告发布日及第二个交易日,不得进行与报告观点相反的交易。
天津证监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三类证券服务人员的事前把关和事后问责监管体系都已建立,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证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姓名、照片及相关信息。” (记者张兆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