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返券促销本是为了回馈消费者,但年前人人乐超市的返券促销却让家住南开区的张先生十分不满。“抵用券在使用时才被告知没有注明的诸多限制条件,这不是忽悠消费者吗?”据了解,张先生遇到的问题并不是个案,市消协春节期间就接到5起相同的投诉。
春节前,张先生在人人乐超市购物,工作人员告知超市正在搞活动,购物满88元可返一张5元的现金抵用券。张先生购买了400元的商品,换了4张抵用券。抵用券注明使用日期是正月初一到初七,可购买任何商品。初七,张先生专门去了趟超市,买东西时却被告知购物满68元才能使用一张抵用券。“我算了一下,要想用完20元抵用券我至少还要再消费272元。可抵用券上根本没有注明购物68元才能使用一张,要知道有这种限制,我肯定不会专门跑来消费这20元抵用券。”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回复本报说,需购物满68元才能使用一张抵用券的限制条件在人人乐2011年1月15日到1月21日的海报上有详细介绍,抵用券上这些内容一般都不印。该负责人还表示,只要是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应该都知道这个限制条件。但是为了更好地回馈消费者,公司已紧急出台了新措施,从2月10日下午到13日,消费者依然可以使用抵用券,并且取消了购物满68元才能使用一张的限制条件。
记者走访了本市多家人人乐超市,在卖场记者并没看到关于补救措施的任何通知和公告,记者又就此事咨询了超市的收银员,收银员向值班长请示后表示确有此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都表示不知道有补救措施。
市消协
张先生投诉不是个案
对此,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人人乐超市的抵用券上并没有注明“购物满68元才能使用一张”的约定,没这么注明,或者说没做出足够的明示,超市在消费者使用抵用券的过程中就不能设置这种前提,否则超市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张先生遇到的并不是个案,春节期间市消协已接到5起消费者投诉,近期又陆续接到多起相同的投诉,此事已引起市消协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介入调查。记者刘连松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