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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任强】2月11日晚间,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关于《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期货公司3项创新业务里,“投资咨询”将率先“破冰”。
北京中期天津营业部总经理苗冠锋认为,此举对期货公司来讲可以说是新年的一份贺礼,意味着我国期货市场在期货公司的新业务拓展方面开始开闸放水,这对近20年来我国期货公司业务模式单一、收入单一、同质化竞争严重的局面来讲,有望随着投资咨询业务的开展而出现改观。投资咨询业务的推出对期货市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也加大了对以后管理期货业务、期货基金等新业务推出的预期。
《试行办法》规定,期货咨询是指基于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风险管理顾问、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等营利性业务。期货公司需要从人员、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等对投资咨询业务做好准备,以及产品的设计,提高对客户风险管理、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以及对产业客户机构客户的套期保值方案设计等服务性工作,促进期货公司服务向专业化发展。
苗冠锋认为,对于投资咨询的营利性收入,虽然在新业务推出起始期货公司也不宜过于乐观,但该业务的推出将促使期货公司差异化竞争开始出现,大大缓解我国期货市场以往单靠手续费竞争的局面。
光大期货天津营业部分析师杨岚表示,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的率先开闸,将推动期货行业分析师队伍提高业务水准,向更高层次的投资顾问和财务顾问转化,促使期货公司制定相应的人才引进和激励制度,吸引和培养咨询服务的高端人才,进一步促进期货经纪业务的开展,同时对期货公司的技术支持和风险隔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增强注册资本雄厚、技术先进、人才储备丰富的大型期货公司的行业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