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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工作中,武清法院把全方位监督作为确保案件质量的重头戏,严把关口,狠抓源头,积极探索和建立确案件质量的保障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2010年,院案件评查小组共评查各类案件7803件,案件合格率达99.93 %。二审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11%,改判率同比下降33%。院庭审观摩小组对136个观摩庭进行抽查,合格率占98.7%。
一是强化四级联动层层把关职能。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案件自查、互查制度,及时纠正错误;强化合议庭成员责任意识,实行庭前合议庭研讨案件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有影响案件,合议庭庭前集体研讨,分析案情,研究审理方案;推行以、庭长、院长为总抓手的案件监督机制。将监督把关前移,庭长、院长对判决案件严格审批把关,加强案件审核,防止因领导失察、失管而出现质量差错。
二是强化立案庭、审监庭、专业小组和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监督职能。由立案庭对每一起案件的立、审、执流程进行控制,对每月临近审执期限的未结案件进行督导,防止司法拖延;审判监督庭对每月所有结案和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一评查,每季度进行通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小组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审判水平。
三是强化庭审观摩的考核。落实庭审观摩制度,规范庭审行为。院观摩小组随机选案,不定期抽查,注重把握“看、听、评”三个环节,从法官着装、言谈举止、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现场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促进了庭审规范化。此外,各业务庭还实行庭长、副庭长旁听审判人员庭审制度,对于大案、要案,有影响案件,庭长、副庭长亲自旁听庭审,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法律适用严格把关,引导审判人员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原则,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同时,实行审判人员相互观摩庭审制度,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驾驭庭审能力的目的。
四是强化岗位目标奖惩功效。严格落实《案件质量问题处理办法》,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将差错案件率、案件上诉率、发改率、重审率等纳入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之中,严格奖惩。通过数字化考核,实现审判管理的“软任务”向“硬指标”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