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近日,福州的千年古寺法海寺发生火灾,虽无人员伤亡又抢救出经书文物,但大殿屋顶被大火烧塌陷。报道中虽未提及起火原因,在春节燃放鞭炮的高峰时段,此场火灾的罪魁,估计鞭炮难逃干系。
放鞭炮是习俗,改变或取消某项习俗很难,但引导它改造它或是限制它还是能做到的。譬如元宵节放灯,宋代将放灯活动写进法律,由放灯三夜增为五夜,而且集中在横贯全城长达4公里的天街上,在这条街上张灯结彩放焰火,百戏表演人流如织,陆游有诗赞曰:“鼓吹连天沸五门,灯山万炬动黄昏。”如此一来,花灯焰火和游人很集中,便于管理。而如今,燃放烟花鞭炮在城市,几乎没什么禁区,确让人胆战心颤烦恼多多了。
城市里加油站多多,虽里面有禁止烟火的警示牌,几乎看不到外面有什么禁忌标志,绝没有像医院学校百米以外设置的“汽车禁止鸣笛”的标牌。居民楼不管多高,打开窗伸出竹竿点上鞭炮就放,不问下边邻居有无重症病人。这些年城市对烧纸陋习予以限制,划定范围放置铁桶,改变了马路处处烧纸钱的状况。然而过年燃放鞭炮很“自由”,不管是马路多宽,也不论胡同多窄,抖开鞭炮就点火,行人忙躲避,汽车不敢过。至于周围有没有易燃易爆的东西,不闻不问,自家放痛快了再说。
大小便有厕所,倒垃圾要找垃圾桶,就是吸烟还有个区域限制呢。唯独这过年放花炮,既不限时,半夜放谁也奈何不得;也不限地点,在谁家门前窗下燃放也不算违规。扰民不说,还极易引发火灾,今年春节沈阳万鑫国际大厦的大火,能不让人痛心疾首吗?
过年是喜庆事,放花炮增热闹添喜庆,不是禁放,而希望划定个安全区域让大家放心燃放。放炮自己痛快,别人畅快,那年味才会欢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