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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三宗罪”,朝阳区田华建筑集团一分公司经理王宝杰被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其中,他有60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昨天(14日)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宝杰现年46岁,案发前是北京市朝阳区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第十分公司的经理。据悉,该集团属于国家一级资质建筑企业,是全国500强建筑企业之一。2010年7月,涉嫌犯罪,王宝杰被警方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2007年4月至2010年2月期间,利用其担任田华建筑集团分公司经理,并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王宝杰在工程发包过程中为承包方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1万美元和30万元人民币。
2009年5月,王宝杰再次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公司公款10万元,借给其他人进行经营活动。
同时,检方还发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王宝杰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中有600余万元,王宝杰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检方认为,王宝杰已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三宗罪名,并对其提起公诉。据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记者王丽娜)
李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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