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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2月16日电(记者娄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而在山东省,这三条红线已经划定,并初步发挥了作用。
山东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处长高希星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被禁止新增取水。
据介绍,新办法的重点是严格控制三个关口:一是把住用水总量关,每个市、县用水总量必须控制在可用水量的范围之内,对突破区域可用水量控制“红线”的地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二是把住用水效率关,每个行业都要确定基本用水定额,超过用水定额的,不予办理用水许可审批;三是把住纳污容量关,引导中水回用、循环利用,实现达标排放,避免因过度排放加重污染,影响水质安全。
在新办法正式实施之前,山东省在菏泽、淄博、临沂3个市进行了先行先试工作。通过控制用水总量保持水资源永续利用,进而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设计初衷已经有所显效。
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是菏泽市的用水大户,一直将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2006年底投产时,每年用水23万吨。2010年,菏泽市根据山东省水利厅下达的用水总量指标,给这家企业下达了用水定额,面对压力,这家企业改造了设备,并积极推广和应用节水措施,目前每年用水量已下降至1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