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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民行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肩负着保证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开展,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艰巨任务。天津市检察二分院民行检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联系司法改革的方针和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保持规模,抗建并举,多措并用,不断深化和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主要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是关注民生,突出监督重点。在民行检察工作中该院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的问题作为抗诉监督重点,始终把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以及对裁判明显不公,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作为抗诉监督的重点。同时,该院不断强化民行检察职能,拓宽监督领域,加强了对民事执行和民事调解的监督。例如该院在办理天津市某银行对于法院调解不服的申诉案件中,针对某法院仍以民事调解书对双方无效转让的行为予以司法确认的问题及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此外,该院还加强对民事诉讼各个环节和各类程序的监督,三年来共发出针对性检察建议5份。
二是坚持纠正实体不公与纠正程序违法并重。该院在进行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的实体监督同时,同步开展执法行为监督,在办理申诉案件中一旦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更换办案人建议书及时纠正违法,确保诉讼活动依法进行。例如在办理申诉人李某因与陈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法院判决的申诉案件中,针对法院送达程序违法、送达文书标明的时间不一致,而导致客观上造成了申诉人无法到庭应诉,剥夺了其应有的诉讼权利的问题,该院提出再审建议,目前该案已经裁定再审。
三是健全完善各种办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内部监督。该院民行检察部门经过长期积累,形成了一套保证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使案件的办理做到制度上有保证,程序上有规范,实现了对办案质量的监控和对涉案信访风险的动态督查、考评和预警,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管理的效能。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完善、监督不健全、程序不规范造成当事人不满而引起的缠诉、闹访事件发生。
四是坚持执法为民,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民行检察对法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纠错匡正,实际上就是协调利益关系、解决矛盾冲突的工作。该院在工作中始终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民行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把和解优先的原则贯穿民行办案的全过程,加强与法院的配合,尽可能地以调解方式解决讼争。近年来,该院通过积极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结案的民行申诉案件就有6件。(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霍立涛 郭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