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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有读者反映称,津门街头交通秩序在交管部门的严格整治下取得良好效果。但近一时期以来,又有回潮现象出现。记者连日来对此进行了调查。
春节过后,路面上的车辆又多起来了,当日上午记者在海河北安桥看到,一辆公交车看到机动车道上排队等候信号灯的车辆队伍后,没有丝毫犹豫,将车辆径直开上了非机动车道上,还大鸣笛声。全不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在福安大街上的百货大楼公交站前,因此处有多路公交靠站,众多候车的乘客不是站在站台上等候,而是全部站在了非机动车道上。致使经过的骑车人只能在空隙中穿行而且还要嘴中提醒着乘客才行,唯恐发生磕碰情况。据附近的保安人员介绍,尤其是年节假日这里候车的乘客几乎占据了整个非机动车道。此种情况,南开区红旗路天环客运站门前的公交站也是同样的情景。
在南开区五马路上记者看到,将近百米长的人行道几乎都被各色的电动自行车占据。由于一楼临街的底商几乎都是出售电动车的商家,因此也就见怪不怪了。“人往哪走呀,这车都占了。”记者向一名老者问询。“这你就少见多怪了。好长时间了,就没见人管过。不占白不占,放我也这样。”老者说。“城市管理规定里有明确规定呀。”记者说。“是有,你看有人执行吗?章程定了,得有人执行才行,否则不就是废纸吗?”老人感慨地对记者说。同样的情况,在河北区榆关道上也是类似的景象。
南开区长江道自从拓宽后按道理来说,应该是畅通无阻吧。回答您,否。长江道聚集了数十家汽车销售店,记者近日下午驱车到长江道上,看到马路两侧便道上无不停放着一排排的没有牌照的待售汽车。使本来不宽的人行道更显狭窄。在长江道与红旗路交口处的人行道上,三米宽的道路被两排待售的汽车完全占据,行人无道可走。“每天这样,就是没人管。”附近公交三公司的人员对记者介绍说。种种占据人行道或者不按规定行驶的情况,在本市一些道路上屡见不鲜。一方面是部分交通参与者自我素质不高,另一方面还是管理尚需落实到实处。让市民真正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而不是可有可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12条规定: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服从指挥,行车、停车有序,交通违法行为少;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在城市道路准许停车的地点停放,不准任意停放、妨碍交通;自行车必须停放有序,不准占压无障碍设施。希望交管部门能够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管理,严格执法,杜绝交通违章现象的出现,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本报记者梁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