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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哈尔滨2月20日消息(记者迟嵩张英林)近日,哈尔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售房;同时,将严厉查处炒买炒卖、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投机行为。
《通知》提出,哈尔滨市将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即: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向其售房。
本次楼市新政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抑制哈尔滨房价过快上涨,满足百姓的刚性住房需求,打击投机、投资行为。从2011年开始,哈尔滨市将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大力发展住宅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限制高房价。同时还将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时限一次性公布全部预售房源信息,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厉查处炒买炒卖、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行为。对违规销售、扰乱市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消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