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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本市按照国家环保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监督管理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促进企业加强环保举措,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对于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不准其上市。
据悉,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本市将加大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的现场排查和督促整改力度,严厉处罚弄虚作假行为。尤其是对于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尾矿库的企业,安排经验丰富的人员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整改。对于存在重大环境问题的企业,须待其全部完成整改且经现场核实后,才可出具同意的核查初审意见或核查意见。如发现公司存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重大违法事实的行为,环保部门将及时终止核查,且在1年内不再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
本市还将加强对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自8月中旬起,对申请核查前1年内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包括:发生过重大或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被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受到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保部门处罚,受到环保部门10万元以上罚款等。 (记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