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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了解到,为使滨海新区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示范区,今后,滨海新区将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并在全社会普及环保意识、树立低碳观念,对获得国家级、天津市级节能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对获国家级先进单位的给予10万元重奖。
据了解,滨海新区将以低碳的理念进行城市的规划、改造和建筑设计,加快新区各城区之间快捷公共交通网络建设。引导公众树立节约型汽车消费理念,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研究鼓励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消费政策。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出行,鼓励自行车出行,增加免费租用自行车网点。加快强制淘汰废旧汽车,缩短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公交车型的报废期限。
同时,新区在基础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中纳入绿色经济普及与教育的内容,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实践活动。鼓励和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节能认证和节能标识制度,倡导节约用电、用水,增强垃圾自觉分类和循环利用意识,鼓励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产品的使用,提倡低碳消费,遏制奢侈消费,引导合理消费,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费,促进低碳城市建设。
此外,对获得国家级、天津市级节能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获国家级先进单位的重奖10万元、获先进集体的奖励5万元、获先进个人的奖励1万元;获天津市级先进单位的奖励5万元、获先进集体的奖励2万元、先进个人给予5千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