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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毫不放松地抓好“三农”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过去的一年,部分在津全国政协委员,走上田间地头,深入农民家庭和农村企业,了解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过多次调研和长时间的思考,他们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交提案,为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幸福指数出谋划策。
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切实解决好农民贷款难
王玉佩委员提交了《关于改善农村金融环境的建议》提案。他认为,农民贷款难是“三农”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资金的支持,而当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难以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信贷需求,需要进行改进。
王玉佩委员建议,首先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引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驻农村市场,拓宽农业保险市场领域。其次,要突破政策藩篱,创新涉农信贷业务,针对目前农民种植及畜产养殖贷款难问题,商业银行应在政府和金融监管政策有所创新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涉农信贷新产品。三是要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助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农村宅基地流转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李占通委员提交了《关于加大农村宅基地流转,扩大内需的建议》提案。他认为,允许宅基地流转才能有效实现农村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农民才能通过转让、联建、出租等方式从流转中直接获取收益,促进财富增长。有了这些活起来的资产,也就有了更大的再生产选择权,或加大农业投入或兴办工商企业,或就地创业或进城发展,将会在短时间内实现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发展。
李占通委员建议,在国家政策法律的框架下,设计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规范性办法,完善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制度,通过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确定产权,使农民所拥有的宅基地和房屋产权明晰确定。做好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控制增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回收和回购制度,尽可能地恢复和增加耕地。
让农村“空巢老人”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苑春鸣委员提交了《关于加快建设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他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迁移流动,农村家庭的养老功能日益弱化,我国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空巢老人”,需要经济扶持以及照料。
苑春鸣委员建议,应尽快研究制定有关农村“空巢老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和地方法规;建立完善农村“空巢老人”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积极建立“空巢老人”专项基金;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监督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空巢老人”,给予定期救助或享受低保待遇;建立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机制,推行协议养老制度,落实农村“空巢老人”与其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记者张洪伟 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