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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将“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国企红利蛋糕如何切分,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官员学者和企业负责人就此进行了回应。
全国政协委员韩兴旺说:“现在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央企业真是财大气粗,一家企业年利润动辄上千亿元,而央企一年的分红共几百亿元,这与他们的盈利能力是否匹配?作为全民企业,利润该让全民更多分享。”
数据显示,2010年中央企业利润总额113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621亿元。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称:“利润总额是反映央企经营状况的一个数据,但不是企业就能拿到这么多真金白银,央企集团公司可支配利润仅占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一。以2010年为例,央企实现利润总额扣除25%的所得税后净利润为8490亿元。由于多数央企的主业资产或主要子公司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少数股东权益又扣去25%左右,所以央企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基数是5621亿元。按法律规定,企业还需要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共约2800亿元,所以母公司可支配利润实际只有2800亿元左右,但所有国有资本收益都是从这里面提取的。”
彭华岗说:“企业留存的收益主要用于央企的改革发展,实际上这些钱远远不够,还要依靠银行借款和资本市场融资。目前半数以上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65%,国有资本金投入明显不足;改革重组、解决历史负担、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这些都需要用钱。”
彭华岗说:“逐步提高上交比例符合当前企业发展实际,但如何兼顾行业、企业间的发展水平差异,避免‘杀鸡取卵’,还需找到平衡点。如果按照此前有人提出的50%的比例计算,央企每年上交的红利将相当于母公司当年所得的近90%;如果考虑到央企必须承担的非上市留存资产政策性亏损等支出,央企所属上市子公司每年的分红比例就必须超过90%,这显然不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