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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制度,完善信息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信息报送工作实施细则》,对信息采集、编审报送、跟踪反馈、信息员培训、奖励办法等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实行信息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每个部门至少确定一名信息员,做到定人、定指标、定任务,审判庭每月至少报送3篇信息,行政部门每月至少报送2篇;每位干警每年至少完成2篇信息;年终评选优秀信息员、信息报送先进部门,将信息工作与评优、晋职、晋级挂钩。三是搭建信息写作学习交流平台。每月编订《天津法院系统典型信息选编》、《东丽法院信息简报》、《东丽法院信息采用通报》,供全体干警学习借鉴。四是定期召开信息工作研讨会。每季度召开由主管院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信息员参加的信息工作会议,对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作重点、采编动态等进行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