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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马杰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农民工权益保障法》的议案。
马杰认为,《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所雇用的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险,使农民工享有企业员工的同等权利。建立农民工子女教育制度,使农民工子女真正享有受教育权利。建立工资保障制度,规定农民工在城镇内、企业内应同工同酬,对于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建立职业技术培训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对农民工培训和教育的义务,使农民工享有被培训的权利。(记者 李川 马波 白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