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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高检院就年度报告制度逐一征求了各省级院的意见和建议,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组织调研组走访各级检察院,对综合报告制度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此项制度贯彻落实。
各省级检察院积极协调反贪、反渎、研究室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起草班子,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门攻关,高质量地完成了各地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
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负责人介绍,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重点对一县一市一省乃至全国一个时期职务犯罪发生特点、发案规律、犯罪原因及发展变化趋势的深入分析。反复发生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从机制上找原因,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性原因和机制上漏洞以及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学军认为,年度综合报告制度无疑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和创新,它对地区职务犯罪发生情况的分析、对发展趋势的预测、对防范对策的建言,显然能够为决策层提供一手的、鲜活的参考资料,为完善现行体制和制度提供很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