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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家邮政局取缔17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企业后,近日,又出台了《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以对行业进行规范。记者从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上了解到,该合同示范文本自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出台的示范文本对快递行业特许人资格、被特许人资格,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其中,开展加盟的快递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而加盟商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加盟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否则应当对快递企业损失予以赔偿;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此外,该文本还包含特许人对被特许人提供统一培训等条款。《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业内相关人士对此分析指出,目前存在于快递企业二三级加盟商之间的纠纷比较普遍,并且很多小型加盟商根本没有经营许可证,而此次合同文本的出台,便起到了规范快递企业加盟行为、提高快递行业管理效率的作用。与此同时,提高小型加盟商的加盟门槛,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目前国内快递鱼龙混杂的局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本市快递企业自5月1日起也将按照国家要求实施该示范文本。见习记者苑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