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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昨日起,第二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道德模范是个人道德领域建设的最高荣誉,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两年举行一次。市文明委也将从此次评选中推选产生本市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本次评选表彰共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风险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个类别各表彰4人,总计评选产生20位市道德模范,其他30名候选人授予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相较于首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本届评选增设了网络投票和公众代表团投票环节,进一步提高了道德模范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也体现了道德模范从群众中来,受群众爱戴,由群众推选的特性。
即日起,市民和基层单位可以向所在区县、系统推荐人选,由各区县、各系统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集中公示后,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各系统向市活动组委会上报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3月下旬,市活动组委会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采取投票方式确定5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启动公众投票。一般公众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投票;为提高公众投票质量和公信力,市活动组委会将组织500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等组成的公众代表团进行记名投票;同时,市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4月中旬,将一般公众、公众代表、评选委员会投票结果,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按投票总支持率确定第二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奖名单以及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天津市10名候选人推荐名单。(金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