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选阶段(3月23日—4月30日)。各参选单位逐级推荐出六项"十大"命名表彰候选人共120名,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进行公示、审核。
(二)投票评选阶段(5月16日—6月10日)。在组织部门干警投票的基础上,发动社会群众在北方网进行网上投票评选。期间,本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将不间断报道评选活动,并集中展示宣传120名候选人先进事迹。
(三)电视现场直播阶段(6月13日—18日)。连续6天6场直播“十大优秀公安民警”、“十大优秀检察官”、“十大优秀法官”、“十大优秀司法行政干警”、“十大爱民助民模范”和“十大群众工作标兵”投票评选活动,以20进10差额评选方式,最终确定每项“十大”受表彰人选。
(四)表彰阶段。“七.一”前夕,召开全市政法系统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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