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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霞,女,1958年5月14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1980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8月从东丽区四合庄中学调入法院工作,现任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曾多次被评为院、区级优秀共产党员、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
陈凤霞勇挑重担,敢为人先,完成了两个第一。2008年,东丽法院与区司法局成立了全市第一个联合调解室,由她负责初期组建并担当业务指导员。仅在七个月内对712起民事纠纷进行了调解,成功调解407起,调解率达57.2%。2010年,经她牵头多方协调,又与工商东丽分局、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了全市第一个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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