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反贪局副局长以来,他带领反贪干警查办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90余件,其中大要案50余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2009年,闫春青同志带领全局干警侦破了宝坻区王卜庄镇某村村主任等7人受贿窝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
2010年年初,闫春青同志针对农民信访矛盾集中的问题,又带领干警深入6个重点乡镇开展惠农资金调研活动,并借助其多年办案积累的经验,连续突破了 “村官”贪污粮食补贴串案,以及共同贪污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款窝案,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切赞扬,称其保住了农民的“救命钱”。 在严惩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闫春青同志还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每办一案,他都深挖犯罪根源,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原因,找出漏洞,并帮助改章建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