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红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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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红鹰,男,1965年7月出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法律硕士。负责审理全市重大的故意杀人、伤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绑架、强奸、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的二审和死刑复核案件。是庭里的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连续多年结案数、调解结案数全庭第一。曾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优秀干警、市级机关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二等功一次。
大学期间入党他,参加工作22年来,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办案中不仅注重调解,而且善于做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为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经常深入案发现场、当事人所居住的小区、街道、农村,与当地的干部、群众、当事人家属促膝谈心,使一个个矛盾激化,剑拔弩张的案件得到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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