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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第十五次市长会议昨天审议通过“天津共识”,各成员市将在十大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谋区域发展。
一、推动区域规划尽早出台。恳请国家尽快出台京津冀都市圈规划,制定环渤海地区区域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联合建设区域创新创业平台,共同打造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区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方面开展合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区域内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区域会展业联合发展,努力培育区域性国际化会展品牌。支持和引导区域产业合作,推动多方联合建立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实现产业链延伸和对接。
三、构筑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区域公路、铁路、海运、航空综合交通网络规划建设和对接,联合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效整合区域港口资源,加强港口间的协作,联合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
四、完善统一开放的大市场。搭建人流、物流、资金流和技术流的互动平台,推动组建区域行业协会、商会,引导社会、民间力量参与区域合作,共建专业性信息平台,形成服务区域发展的信息联动网络。
五、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加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产品、金融信息和金融环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实现区域经济与金融合作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六、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立区域旅游部门、旅游行业协会等多层面的交流互动平台,完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和处理旅游投诉的协调合作机制。共同策划组织富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文化活动。加强媒体合作,建立互联互通的传输系统和交流机制。
七、扩大区域教育与人才合作。不断完善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教育合作机制。建立人才合作交流机制,保障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共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类人才培训基地。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区域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完善跨界水资源监测体系和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渤海海域和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联合推进区域防风固沙工程。
九、深化区域合作研究。发挥环渤海地区研究院、研究会及大专院校等学术机构和智库的作用,加强环渤海区域合作理论研究及其实践应用。
十、建立区域高层领导定期会商机制。推动建立环渤海省区市高层领导协商和沟通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区域重大战略性合作问题,确定区域合作方向和重点。(记者刘平见习记者李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