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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7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召开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电视电话会议。天津市消防部门结合实际,迅速规划今后五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激发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
据了解,今后五年,本市要建成具有天津特色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至2015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有效形成。年底前,本市每个家庭至少要有一名成员系统掌握灭火、逃生、急救知识;到2012年底,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要100%建立消防宣传阵地,5年后,全市社区普遍建立消防宣传阵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要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4小时,5年后,全市大、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室设置率应不少于50%。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应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5年后,各村设置消防宣传阵地达到100%。到明年年底,全市人员密集场所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1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商业中心、繁华路段临街单位应积极打造消防宣传“一条街”工程,5年后,各区县至少建设一条消防宣传街。(通讯员路用全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