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决定,自10月9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300元,相当于每升分别降低0.22元和0.26元。本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6.74元,降低0.23元;93号汽油7.27元,降低0.25元;97号汽油7.69元,降低0.25元;0号柴油7.07元,降低0.26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记者陈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