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评选范围:全市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曾参加过此项评选活动的学生除外)。
评选条件:本届年度人物评选的候选人应当在日常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表现良好,能够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具有巨大的精神感召作用,能够成为全市大学生的楷模和榜样。 |
|
 |
|
| |
进入北方网“感动校园——天津市大学生2011年度人物评选”页面,按页面提示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一次最多选10名候选人,每半小时只能投一次。
同时,各主办单位及专家代表和候选人所在高校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委组将召开专门的评审会根据候选人事迹和人物介绍短片及候选人现场表现情况对进入终评的候选人投票,主办单位将按照各部分评委所占评分比例(主办方及专家评委组占40%,高校教师评委组占30%、网络组占30%)评选出“感动校园之公德楷模”——天津市大学生2011年度人物获奖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