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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1月13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怀远主任所作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根据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的部署和“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保障和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