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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昨日本市召开的2012年救助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本月起至今年年底,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市教委等8部门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力争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对来历不明的流浪未成年人要一律采集血样,输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24小时街面巡逻查控,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帮助其回归家庭。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职业学校接收的家庭经济困难并符合条件的返乡未成年人予以资助或减免学费;对不适合入校接受教育的,要支持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替代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对生活困难的要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本市将逐步建立起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武清区和滨海新区站横贯东西,宁河县和静海县站纵贯南北,其他远郊区县和环城四区环绕相接的大“十”字横向救助管理工作网络格局,最终形成一个中心:“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两个总站:“市救助管理站、滨海新区站”辖区辐射;十二个区县站和市内六区多个服务网点构成的布局合理、适应发展、及时高效的救助网络,使本市救助管理整体建设,逐步达到国家民政部要求的规范化单位建设的目标。(记者韩雯通讯员黄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