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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日上午,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天津委员,列席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下午,委员在各界别小组讨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邢元敏委员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刑事犯罪方面出现了新的情况,对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公民权利提出了更高要求。现行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制定的,1996年进行过修改,时隔16年再次修改很有必要。适时修改刑事诉讼法,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够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化解社会矛盾,对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
刘长喜委员说,修正案草案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应新形势下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需要,着力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委员们说,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修正案草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既能更充分地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修正案草案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中都体现这一原则,既有利于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又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记者刘平张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