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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两个月内审结了多起金融争议仲裁案件,争议金额近2亿元,为债权人尽早回笼资金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据了解,这些案件均为与银行信贷业务有关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争议。由于银行在其提供签约的合同文本中统一加入了提交贸仲天津仲裁中心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这些案件的仲裁程序均是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的。
业内人士认为,《金融仲裁规则》的适用,使案件程序更为快捷高效,仲裁费用更加经济低廉。仲裁员的独立、公正及专业水平确保了审理的规范高效和裁决的公平公正。在金融类的合同中加入仲裁条款,在金额大且法律关系简单的合同中特别约定适用《金融仲裁规则》的操作模式值得借鉴推广。(记者高羽实习生游燕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