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北京故宫被盗案今天上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石柏魁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不存在盗窃未遂情节,但如实供述盗窃笔记本和手机行为等罪行,有坦白情节。法院判决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3万元。
该案于2月17日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检方指控石柏魁盗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该从重处罚,建议判处13年至15年有期徒刑,而辩方则认为就是个普通的盗窃案,建议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庭审翻供称“临时起意”
文化程度不高的石柏魁曾表示,一直认为盗窃故宫和盗窃普通烧烤店没有太大差别。直到被抓后听别人的议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石柏魁之所以要去故宫,目的就是盗窃。他曾对公安机关供述,就是想到故宫偷一件物品,这一辈子就不用愁了。且他在去故宫行窃前后,还涉嫌两起其他盗窃行为。
而石柏魁在法庭上临时翻供,说自己去故宫前并没有过偷东西的想法,只是因为躲雨临时起意,“看见展品挺好看就做了”。
被盗展品价值受关注
此案盗窃价值直接关系到量刑。公诉人指出,失窃的9件展品此前的购买价格为165万元,保险金额为41万元。此外,从失窃物品本身来看,其具有不可复制性,价值极高,遗失的珍贵展品后人将再无缘得见,这种损失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而辩护人认为,公诉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并没有给出相关展品真假的鉴定,不排除有仿制品的可能。另外,投保的价值不等同于文物的实际价值,不能作为量刑依据。
他曾担心被判死刑
庭审前石柏魁曾向律师表示,自己很担心被判死刑。庭审听到公诉人建议判处13年到15年刑期时,长出了一口气。就在他行窃的一周前,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对盗窃罪取消了死刑。资料显示,在《刑法》修改前,共有5名故宫大盗落网,其中两人被判死刑,三人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