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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实施与监督研讨会,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加强法治天津建设的要求,交流探讨新形势下加强内务司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表彰优秀研讨文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参加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弟,秘书长王世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今年3月以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部分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围绕法律实施与监督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形成了一批选题广泛、内容丰富的理论研讨文章,为建设法治天津提供理论参考。
研讨会上,天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田野、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金奇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白春安、河北区人大内司委主任杨长贺、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琳、市司法局研究室副主任宋迎作了交流发言。
肖怀远在讲话中充分肯定这次专题研讨所取得的成果,向获得优秀研讨文章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他指出,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方面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他说,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进一步建设法治天津的任务,需要全市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推动地方立法从侧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社会立法并重转变,从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立法转变,从注重制定新法向法的系统化转变。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规范决策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加强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五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为建设法治天津提供理论支撑。(通讯员孙元苏伟记者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