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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十二五”时期,本市金融业增加值将由2010年的56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00亿元,占规划地区生产总值16000亿元的11.2%;占实际地区生产总值2万亿元的9%。金融业将成为天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成为发挥北方经济中心服务作用和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示范作用的重要产业。
规划明确了天津金融业的目标定位,要建立符合实体经济需求和金融发展趋势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符合天津城市定位和先行先试要求的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建立符合绿色城市理念和集中集聚集约要求的金融服务区,把金融业发展成为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按照规划,到2015年,本市银行业存款余额将达到3.4万亿元,贷款余额达到2.6万亿元,银行卡刷卡消费额达到4000亿元;租赁合同余额达到4600亿元;保险业保费收入达到450亿元;银行业(金融业)总资产增加至5万亿元。
“十二五”时期,天津金融改革创新要按照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战略定位,加快建立符合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发展需要的考核激励机制、法律保障机制、人才支撑机制、市场运行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着力在建立门类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创新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功能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规范严格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和公平安全的金融生态环境体系上实现新突破,积极争取建立区域性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中心、融资租赁产业集聚中心、金融要素市场中心、人民币结算中心和标志性金融服务区。(记者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