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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座谈会,听取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在审查起诉工作中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和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出席并讲话。
于世平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在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中,将进一步严格依法开展检察工作,正确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依法尊重和充分保障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为辩护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司法机关、社会各界以及辩护律师的沟通协调与配合,通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记者刘冬梅通讯员朱建军刘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