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全称“钓鱼台群岛”或者“钓鱼台列岛”(日本人称其为“尖阁列岛”),由8个无人岛礁组成,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北小岛、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 钓鱼列岛分散于北纬25°40′~26°、东经123°~124°34′之间;列岛总面积约为6.3平方千米,钓鱼岛面积最大,约4.3平方千米,海拔高度约362米。 无论从发现所有权、还是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效的《大陆架公约》、《海洋法公约》来看,中国对钓鱼群岛的主权是公认的和无可争辩的。日本为何觊觎钓鱼岛,就是因为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不仅蕴藏有大量石油资源,在其它方面也有巨大的经济价值。
中国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 2012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钓鱼岛1 北纬25°44.1′ 东经123°27.5′ 钓鱼岛2 北纬25°44.2′ 东经123°27.4′ 钓鱼岛3 北纬25°44.4′ 东经123°27.4′ 钓鱼岛4 北纬25°44.7′ 东经123°27.5′ 海豚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0.7′ 下虎牙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1.1′ 海星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1.3′ 黄尾屿 北纬25°55.4′ 东经123°41.4′ 海龟岛 北纬25°55.3′ 东经123°41.4′ 长龙岛 北纬25°43.2′ 东经123°33.4′ 南小岛 北纬25°43.2′ 东经123°33.2′ 鲳鱼岛 北纬25°44.0′ 东经123°27.6′
中国文献中的钓鱼岛 在中国的历史文献中,早在公元7世纪成书的《隋书·流求国传》中,就记载有高华屿(即钓鱼岛)。1221年南宋王象之所著《舆地纪胜》一书也提到钓鱼台、赤屿。从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开始,明太祖便派杨载作为册封使出使琉球。琉球的中山王也遣其弟随杨载入明,朝贡受封。一般认为,明朝最早记载中国人利用钓鱼岛赴琉球的文献是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书中记载的名称为“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这证明,钓鱼岛列岛最迟是在1372年至1403年之间,即被中国赴琉球的册封使船最先发现并作为海上航行的标志予以利用的。这比日本人“发现”这些岛屿要早约500多年。
古代琉球王国文献记载 琉球王府权威史书——琉球宰相向象贤监修的《琉球国中山世鉴》(1650年)转载明朝册封使陈侃“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之说,认定赤尾屿及其以西岛屿非琉球领土。1708年,琉球大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一书中也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这说明,至迟在18世纪初,中、琉两国便认定双方海上边界在久米岛和赤尾屿之间。在日本1871年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保持了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1871年,日本把琉球国划为由外务省管辖的“琉球藩”,强迫琉球断绝对清朝贡关系。1872年,日本入侵台湾,并迫使清政府签署《北京专约》,彻底吞并琉球,1879年将“琉球藩”改为冲绳县。
日本历史文献记载 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当算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其中钓鱼台等岛屿的着色与中国大陆相同,与琉球明显有别,并未包括在琉球36岛的范围内。1876年日本陆军参谋局绘制的《大日本全图》、1873年大槻文彦出版的《琉球新志》一书所附《琉球诸岛全图》等,其中也均不含钓鱼岛列岛。 日方称,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发现黄尾屿有大量信天翁栖息,其羽毛可销往欧洲,便于1885年请求冲绳县令允许其开拓,并在岛上树立标记,上写“黄尾岛古贺开垦”。日本政府以此为据,称钓鱼岛是“无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占的,而非甲午战争时从中国夺取的。其实不然,历史事实充分证明,1885年日本已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而未敢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