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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聚集创新资源。把科技创新作为增强发展动力的核心战略,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促使现有研发机构完善功能、更好发挥作用,新建一批国家级、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总部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新建节能、海水淡化等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挥海洋高新区在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产业的高端人才和领军人物创新创业。
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引导政策和助推计划。健全孵育载体,引导和支持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对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开展“一对一”跟踪帮扶服务。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10家,力争若干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
抓好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实施大数据、三维打印等重大专项及示范应用工程,突破1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核心技术,新增20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杀手锏”产品,研发100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产品和装备。继续开展国家863计划、中科院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对接活动。
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开放、集成、高效的协同创新模式。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创新人才柔性使用机制,壮大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强科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