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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要实现更大发展,深化改革是持久动力。激发改革发展的活力和潜力,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必须营造出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勤创业的社会氛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
从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到市“两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千方百计改善民生已经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民生改善,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离不开各个社会主体的创造活力。干事业、勤创业,就是要广泛凝聚民智民力,以勤奋的态度、务实的精神、积极的举措创业发展,形成全民创业、惠及全民的生动局面。
全民创业,本质上是一种全民创新精神、全民创造热情。当前,世界经济从管理型经济向创业型经济转型,创业活动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和日益重要的推动力。推进全民创业,能够激发一切发展之能量、用好一切发展之要素,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烈愿望转化为创业创造的澎湃激情。
全民创业,是富民之本、活力之源。这既是一种社会行为,又是一种经济行为。对个人而言,创业不拘形式、不拘类型、不拘规模,贵在能动性和创造力,贵在通过自己的创业创造,勤劳致富、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一个人创业,能够带动一批人就业,创业的人越多,就业倍增效应越强。从这个意义上说,创业是更为积极的就业途径,是更高质量的就业形式,是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引擎。
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开发400个“职业培训包”,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本市今年确定的民生工作中,创业和就业都是重中之重,而创业更被赋予了更多先导性、能动性的意义。创业还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加速器。目前,民营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上升到40%,年纳税额增长到800多亿元,从业人员达300多万人。巩固和保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好形势,创业与创新是动力组合。
干事业、勤创业,形成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体制机制的保障不可或缺,政策支持与导向拉动不可或缺。通过深化改革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公正合理的财富创造机制中去,一定能蓄积更多社会财富,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普惠人民群众。(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