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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公安部日前发布命令,给天津市公安局处置“5·20”案件工作组记集体一等功;授予刘聪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命令指出,2013年5月20日10时许,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产业园中心地带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欲实施爆炸的重大恶性案件。案发后,市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工作组,领导同志靠前指挥,多警联动,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开展案件处置工作。经过4个小时艰苦奋战,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当场收缴汽油34桶、液化气3罐,有效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命令指出,公安河西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刘聪从警30年来,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每逢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带领民警屡破大案要案,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由于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12年5月刘聪被确诊患脑部恶性胶质瘤,在手术住院治疗一个月后,毅然重返岗位,全身心投入各项工作。2012年12月刘聪病情恶化,经送医院抢救,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记者赵荣君通讯员孔琳赵军)
牢记职责不辱使命
多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地方抓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同志指挥下成功处置的“5·20”案件,就是公安机关关键时刻一次次不辱使命的缩影;与绝症顽强搏斗,带病坚守岗位的刘聪则是广大民警的杰出代表。
受到公安部嘉奖,这是全市公安系统的光荣,也是广大公安民警履职尽责、不辱使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