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传承良俗革除陋习
——二谈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
天津北方网讯:每个国家、每个地区、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风俗,甚至“三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民俗是一种文化演进的结果,表现在生活层面,是对人们行为举止的心理约束。这种约束,往往是外力等其他因素难以取代的。比如到了春节要放鞭炮,到了清明要祭扫,法律虽没有规定,但比有些法律规定执行得还好。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俗也要变化。有些民俗虽然产生时具有合理性,但社会进步到一定时期后,它们就会暴露出种种缺点,甚至成为应该革除的陋习。
我们也承认,有时候“良俗”与“陋习”确实不那么好区分,它们之间也并不是非黑即白、泾渭分明的。但有一点还是可以拿来做个一般的评判标准:你的言行举止对别人生活、对公共环境有无消极影响。比如放鞭炮。大年三十晚上放鞭炮,不会影响别人(因为大家都有这种心理预期与准备),但平时大半夜的乒乒乓乓突然来一阵,会惊醒很多梦中人。当你的快乐是建立在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基础上时,这样的行为就是不文明的,这样的习俗也就位于应被革除之列。
建设美丽天津,市民文明程度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文明,不是凭空掉下来的,一是传承历史而来,二是发展培育而来。民俗,便要在“传承”与“发展”这两者间做好协调。我们要做的是,传承良俗,革除陋习,不断发展培育新时期的城市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