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不能正常浏览请选用IE浏览器
天津北方网讯:5月16日,本市召开《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推动部署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出席并讲话。市委有关副秘书长对市委《实施办法》分工方案作了说明。
臧献甫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臧献甫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实施办法》,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选好用好干部,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工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不越俎代庖,不缺位失责。各牵头协办单位要落实好直接责任,密切沟通、协助配合,切实抓紧抓好。要健全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市委《实施办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记者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