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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天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办法》的决定
天津北方网讯:22日、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副市长尹海林、宗国英,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津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条例》从法律层面引导、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对于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特别是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条例》的修改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办法〉的决定》,增加了有关简易程序听证会的规定,对于扩大公民参与立法,推进立法民主化、科学化将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本次会议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情况说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了解了这部法规案的主要内容,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案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有关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实施专利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专利公共服务水平,强化专利保护力度和专利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要求,凝聚侨心、发挥侨力、涵养侨务资源,汇集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加快实现天津城市定位、建设美丽天津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报告》所提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义务教育法、环境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有关情况的书面汇报。
肖怀远在讲话时指出,今年是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第二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和市委的贯彻落实措施,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作风建设,推进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是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继续抓好联系代表和群众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快推进代表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等重大课题、重要领域和重点工作,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研究落实具体措施。要保持和发扬深入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和良好作风,扎实开展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课题研究,努力推动我市各级人大工作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