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案办法》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