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台管信用”具有最广泛的数据基础,依据《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建设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6万户市场主体和律师事务所、部分社会团体以及依法被吊销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主体,有效保证了最广泛的公示信息的来源,并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定了各类信用信息归集条目、公示时限、类型内容、数据规范等公示规则,目前,系统中已经涵盖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100余万条,行政许可信息6万余条,业绩和其他信息2000余条,将以云计算技术为支撑,建立大数据分析体制,强化数据应用,为服务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创新提供依据和参考。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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