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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30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憬宏院长所作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保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