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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个繁荣发展的城市,首先是法治的城市。一幅生动磅礴的蓝图,离不开法治的浓墨重彩。
昨天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精神,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认识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深刻认识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重要要求,深刻认识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把中央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建设法治天津的具体行动。
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是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法治是最直接的体现。当前,天津面临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等多重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全面深化、经济转型升级、社会深刻变革,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加快法治建设、提升法治理念、彰显法治精神,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使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任务已经确定,作为法治建设的“责任人”,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举足轻重,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就看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一个系统工程,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尊法,就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法,就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守法,就要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用法,就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使权力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蓝图正在徐徐铺展。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立法更加科学民主、执法更加严格高效、司法更加公正权威、全社会更加尊法守法,法治天津建设生动实践将如春风化雨,改革发展图景定会更加和谐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