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北方网讯:任命田静、王晓建、陈国平、王士春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志远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有强、陈振兴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华阳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