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2月25日,津南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吕福春的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吕福春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